岑溪市财政局2026年涉企专项行政检查计划
岑溪市财政局2026年涉企专项行政检查计划
| 附件2 | ||||||||||
| 2026年涉企专项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域 | 检查方式 | 联合部门 | 频次上限(针对同一企业检查的最高频次) | 备注 |
| 1 | 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 | 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公布),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令第98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 | 岑溪市财政局 | 从全市经营范围涉及“代理记账”的市场主体及人员中随机抽取 | 每年6-7月期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通知开展) | 岑溪市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岑溪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待定) | 1 | |
| 填表说明:根据监管的客观需要,针对本地区、本领域的突出问题,可以依法部署专项检查。此计划清单中仅列本部门本系统计划在本市自主开展的涉企专项行政检查,不包括上级部署开展的专项行政检查。专项检查计划需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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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财政局2026年涉企专项行政检查计划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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